潭人教〔2009〕2号
湘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湘 潭 市 档 案 局
关于开展民生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档发〔2007〕12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民生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根据《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湖南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涉及民生档案的重点单位,开展民生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由湘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档案局联合组织,邀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
二、检查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档,认真执行《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加强档案资源和基础设施等业务建设,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三、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民生档案包括各类与民生有关的专门档案,此次检查的具体范围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资源建设、保管保护、利用服务三个部分,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五、检查步骤
1、听取受检单位关于民生档案管理的情况汇报;
2、现场查看各单位有关民生档案管理情况,对照《民生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进行检查计分,涉及到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的下属机构的民生档案检查,将以抽查为主;
3、与各单位领导交换意见。
六、检查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填写《民生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自评分,于6月30日前报市档案局业务科(法规宣传科),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检查组严格按照《民生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进行检查评分,在检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达《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适时组织回访复查;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3、此次检查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并通报检查结果。
联 系 人:周沛均(执法证号码:湘03005300001)
谭绪璜(执法证号码:湘03005300002)
联系电话:8225853
附件1、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表
2、民生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
湘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ΟΟ九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档案 执法 检查 通知
报: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湘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55份)
附件1:
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表
序 号
单 位
档 案 类 别
检查时间
1
市房产局
房屋产权档案
拆迁档案
7月13日
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归集支出档案
个人贷款信息档案
3
市环保局
环境监测档案
污染源普查档案
7月14日
4
市规划局
城市规划档案
5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用事业局)
环卫设施档案
园林档案
7月15日
6
市建设局
质监档案
房改档案
7
市教育局
教师职称档案
学校学籍档案
7月16日
8
市文化局
群众文化档案
9
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业务档案
7月17日
10
市安监局
事故调查档案
11
市国税局
税收征管档案
7月20日
12
市地税局
13
市司法局
公证档案
基层法律调解服务档案
7月21日
14
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档案
15
市公安局
户籍档案
驾管、车管档案
7月22日
16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技术监督档案
17
市民政局
婚姻档案
城乡低保档案
复退军人档案
7月23日
18
市盐务局
食盐供应、运销档案
7月
23日
19
市交通局
公路桥梁工程档案
7月24日
20
市公路局
21
中保财产保险湘潭分公司
保险业务档案
7月27日
22
中保人寿保险湘潭分公司
23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知青档案
养老保险档案
失业保险档案
工伤保险档案
医疗保险档案
职工档案
就业档案
7月28日
24
市统计局
普查档案
25
市人事局
职称评审档案
人才档案(人才交流中心)
7月29日
26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告商标档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档案
27
市水务局
水利工程档案
7月30日
28
市移民局
移民开发档案
29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残疾儿、节育手术
并发症鉴定档案
7月31日
30
市林业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
31
市卫生局
合作医疗档案
疾控档案
8月3日
32
市药监局
药品与食品安全
管理档案
33
湘潭电业局
用电营销档案
8月4日
34
市城建投资公司
城建投资工程档案
附件2
民生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
单位名称(盖章):
检查
项目
评 分 细 则
标准分
自评分
检查分
资
源
建
设
(30分)
1、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民生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2、明确档案的收集工作职责,并对县(市)区和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编制了相应的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及时做好与民生有关的文件材料(包括声像、实物、电子等)收集工作。
保
管
护
4、制订了档案归档、管理、安全等制度,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应归档的材料实行集中管理。
5、涉及的民生档案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文件制成材料符合要求,编有目录等检索工具。
6、做好库房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发现本单位、本系统有丢失、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等违法现象的,本项不记分。
利
用
服
务
(40分)
7、及时向市档案馆提供政府公开信息。
8、向社会提供民生档案信息优质服务。因档案提供不及时、不准确引发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的,本项不记分。
9、及时进行档案查借阅登记,为群众查阅档案提供便利。
10、利用事例突出、效果显著。未编写典型利用事例的,本项扣5分。
总 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