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周端敏) 3月15日,贵州省档案馆与云南省档案馆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协议签字仪式在贵州省档案馆举行。贵州省档案馆馆长王传福与云南省档案馆馆长黄凤平代表双方在《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的要求,贵州省档案馆与云南省档案馆就双方互为重要档案数据备份基地,达成组织实施重要档案及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协议。 国家档案局提出实施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这一确保档案安全的重要举措后,贵州省档案局与云南省档案局多次就该项工作进行实地调研、交流互访。协议明确,双方有效利用各自的档案保管条件,充分保障档案数据的完整和安全,对等提供备份重要档案数据保管所需的库房和专用装具,档案数据备份的移交工作每年进行一至两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3月19日 总第1978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