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档案馆、各专业档案馆、各大中型企业档案馆(室)、各大中院校档案馆(室):
根据省档案局的要求,请各县(市)区档案局、市档案馆、各专业档案馆、各大中型企业档案馆(室)、各大中院校档案馆(室)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汇总好的档案统计综合年报报送我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省档案局。基层单位所需的基层表请自行解决。
各单位填报基层表时,一定要按照《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要求,正确理解指标解释。填报时不漏项,并特别注意统计指标的单位。
填报、汇总年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8222677 QQ:314474864
联系人:成汶静
湘 潭 市 档 案 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2011-11-08
点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