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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湘潭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国家、省档案局的指导下,全市广大档案工作者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档案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档案馆资源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普遍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有了良好开端,档案资源开发服务取得较好成效,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档案工作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主要是:依法治档观念与社会档案意识就总体而言还不太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档案干部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本规划根据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与全省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结合湘潭档案事业现状与发展需要,谋求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保证措施。
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档案服务为主题,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档案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托,努力建设档案工作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具有湘潭特色的档案事业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各级政府对档案事业的投入明显加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功能齐全、符合规范的市档案馆库;各级国家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的功能;各类档案室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有效、移交及时;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拓展档案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把档案部门建成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主 要 任 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1.加强档案法制宣传 档案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范围,以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在全社会开展一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2.进一步完善档案规章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省档案工作标准与规范,制定《湘潭市档案管理办法》、《湘潭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湘潭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湘潭市声像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3.加大档案执法力度 建立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行政管理行为,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的力度。
二、国家档案馆建设
本期末,国家综合档案馆均达省一级以上标准。
1.档案资源建设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面完成机关团体第五个十年档案的接收,及时接收企事业单位改制、改革中应当接收的档案。有计划地征集名人档案、地方特色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加强对散失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的征集。进一步规范档案流向,合理配置与整合档案资源。
2.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档案馆库房。建成符合国家规范的湘潭市、湘潭县档案馆库。
3.功能建设 依法开放应当开放的档案,举办有影响、高质量的档案展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档案信息的深度加工和专题编研工作,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
三、档案室工作
1.进一步加强各类档案室业务建设
机关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材料归档齐全、完整。加强对机关各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向国家档案馆及时移交符合标准的档案资料。
高等院校都要建立档案馆或档案管理中心,加强对各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与综合开发。宣传文化、科研、中小学、医院等事业单位加强各类档案的规范管理。
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要探索和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档案管理模式。准确把握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特点,深入探索民营企业档案管理体制和业务规范,分类指导,示范带动,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促进社区与行政村建立档案工作自律机制,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与服务水平。
2.全面推行档案工作规范化 全面实施湖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基本实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一批高标准档案室,机关档案室达标率达90%以上,企事业档案室达标率达70%以上。
3.加强电子档案的科学管理 各类档案室做到档案信息化与单位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同步建设,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管理制度。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2001年以后档案时,要同时移交电子档案。到“十一五”末期,永久、长期保存文件全文数字化,市直机关达到80%以上,县市区机关达到60%以上。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
1.加快档案网络平台建设 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地方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档案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利用电子政务网络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网上数据传输、信息集聚和档案公布。湘潭档案信息网站进一步搞好栏目建设,丰富内容、扩展功能。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建成档案信息网站。城市两区在当地政务网上建立网页。湘潭县、湘乡市档案局馆建成局域网。加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确保操作安全、接入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机制。
2.加快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与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要求,以市档案馆为依托,建立与完善全市档案目录数据库。筹建重要纸质档案全文数据库与多媒体档案数据库。本期内,市县两级档案馆与高校档案馆馆藏案卷级目录、重要全宗文件级目录全部实现计算机检索。完善全市明清、民国和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三个目录数据库。各级各类档案馆建设一批专题数据库。机关档案室建成2001年以来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在机关内部局域网开通使用,按规定向档案馆报送。
3.认真实施国家档案馆数字档案建设与服务工程(金档工程)
按照上级档案部门金档工程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国家档案馆数字化工作。整合全市档案数据资源,建立共享机制。
五、档案资源开发与社会服务
1.创新档案服务机制
组织档案资源开发服务主题活动。选编档案利用实例进行交流宣传。继续实行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创造经济效益奖励制度。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单位的工作中心与职能,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拓展机关档案向社会开放利用的范围,为公众获取档案信息和政府公开信息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
2.加紧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建设
依托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高质量地建设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健全现行文件报送与利用制度,改善服务设施与条件,逐步实现现行文件全文在线查阅,把国家档案馆建设成为政府指定的公开信息利用场所。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配合形势和社会需要,举办各种形式的档案展览,突出时代精神、地方特色和文化品位,对公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教育和乡情教育,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
4.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档案信息服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做好市、县两级已公开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源的有序整合、传输与发布。利用档案网站(网页)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检索服务,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全文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文件信息共享。
六、档案科技与教育
1.积极组织档案科研 “十一五”期间完成2个科研课题,加大对科技成果推广利用力度,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
2.加强档案人员资格培训与继续教育
建立健全档案人员培训、考核、登记制度,逐步推行档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市直单位与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加强高层次、复合型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学术研究与学会工作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推动对档案工作新问题、新思路、新技术、新挑战的研究,为档案事业快速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办好档案学会,充分发挥档案学术团体与专家群体的作用。
基 本 措 施
为实现我市档案事业 “十一五”
发展目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出以下措施:
1.把握大局,突出重点 树立大局意识,明确档案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优势,自觉主动地将档案工作与中心任务、工作大局联系起来,把积极进取的精神与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在服务中发展,在发展中服务。
2.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努力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信息化建设规划,把档案保护费按每年每卷不低于3元的标准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大力宣传档案信息资源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改善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3.改革创新,统筹协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档案工作的规律,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档案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强化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与服务职能。加强条块结合,充分发挥专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学会的作用。加强馆室协调,实行档案的前端控制与全程监管。
4.强化责任,确保落实 把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年度、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凝聚全市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努力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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