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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档案局,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市直各机关单位,中央、省驻潭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
为切实做好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为富民强市提供优质服务,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档案系统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手段,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富民强市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动各级档案馆(中心)提高服务质量。
(二)开展优秀编研成果评选活动,促进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主动、系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三)开展优秀利用实例评选活动,交流档案开发服务的成果与经验。
以上三项档案优质服务成果每年11月进行一次评选(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每年底将评选结果进行通报,并在本局简报、网站公布。各地各单位开展档案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主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市档案局成立湘潭市档案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朱又红同志任组长,宾如光、阳荣初同志任副组长,余赛艳、刘威军、王建群、赵爱群、彭贻庆、刘光明、沈友志、王徐球同志为成员。设立档案优质服务成果评审委员会,朱又红同志任评委会主任,评委委员在市档案学会理事中产生。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档案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方案,组织各级档案部门与广大档案工作者积极参与。各级档案馆、市直机关单位、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每年至少要申报1项优秀编研成果,2个以上优秀档案利用实例。
2、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全市档案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日常工作由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负责。各县市区档案局、各级主管机关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档案优质服务活动的指导。
3、及时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成果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推动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附件:1、湘潭市档案优质服务成果评选办法
2、湘潭市档案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申报表
湘潭市档案局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