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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先 工 作



湘潭市人事局、湘潭市档案局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潭市人发〔200731

各县(市)区人事局、档案局,中央、省驻潭单位,市直各单位: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单位领导的重视关心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发展,为各项建设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我市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家、省人事部门、档案部门关于评选表彰档案系统先进的通知精神,市人事局、市档案局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成立满5年的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档案馆、综合档案馆。

    全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上述单位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的人员。

    已推荐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优秀集体的单位不再参加本次先进集体的评选;已推荐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个人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再参加本次先进个人的评选。市档案局、馆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这次评选表彰档案系统先进集体40个,全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80名(其中记三等功35名,嘉奖45名)。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档案法律、法规得到了有力贯彻实施。

    2.紧紧围绕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目标,遵循档案工作的规律,用科学、先进的理念指导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出色地完成各项档案工作任务。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档案工作在促进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4、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先进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协作,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档案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潜心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4.关心国家和集体利益,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同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及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方法

    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组推荐的先进单位、个人名额要严格控制在分配指标以内,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可推荐记功,推荐记功的比例控制在分配先进个人名额的40%以内,由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后确定。整个评选工作在11月中旬以前完成。

    (一)各县市区档案局、城建档案馆、房地局档案馆、公安局档案馆、市第一、二档案馆的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先进集体由市档案局结合近几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推荐,报全市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各县市区所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县市区档案局组织,经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上报。

    (三)市直机关单位、中央、省驻潭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市档案局委托组长单位组织,报全市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各片组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推荐为先进集体和记功的先进个人要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四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上述材料请在1120日前报湘潭市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发送到:XTSDAJ2008@YAHOO.COM.CN。有关表格下载地址:WWW.XTDA.GOV.CN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分别记功和嘉奖,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评选表彰暨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事局和市档案局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易子恩同志任组长,刘绍凡、宾如光、阳荣初同志任副组长,任石峰、向佐国、赵金峨、余赛艳、赵爱群、王建群、沈友志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向佐国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赵爱群、沈友志、胡翠娥同志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82258538236134

    附:1、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3、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先进集体名额

先进个人名额

组长单位

1

湘潭县

3

9

湘潭县

档案局

2

湘乡市

3

9

湘乡市

档案局

3

韶山市

1

5

韶山市

档案局

4

雨湖区

1

5

雨湖区

档案局

5

岳塘区

1

5

岳塘区

档案局

6

高新区

1

1

高新区

管委会

7

经委、交通局、公路局、质监局、药监局、盐务局、电业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石油公司、机械行办、化工行办、轻工行办、二轻行办、纺织行办、建材行办、电子行办、煤炭行办、交通规费处、公路运输处、港口航务处

2

3

市经委

8

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环保局、人防办、建筑行办、行政执法局、城建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住房办、市政公司、园林处

1

2

市建设局

9

发改委、物价局、劳动局、统计局、信息化办、重点办、咨询公司、经建投、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机关社保局、工伤保险局

1

3

市发改委

10

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气象局、韶灌局、农机局、供销社、乡企局、移民局、水文局、农科所

1

2

市农办

11

商务局、粮食局、糖酒行办、蔬菜行办、饮食行办、物资行办、一商行办

1

1

市商务局

12

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工商局、审计局、烟草局、银监局、人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农发行、商行、财政资产处、会计核算中心、财保、人保、太平洋保

3

4

市地税局

13

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安局、610办、警卫处、交警队、公安干校、武警支队、消防支队

1

3

市政法委

14

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日报社、文联、社科联、讲师团、新华书店

1

2

市 委

宣传部

15

卫生局、爱卫办、疾控中心、中心血站、卫生监督所、中心医院、中医院、口腔医院、一医院、二医院、三医院、四医院、五医院、六医院

1

1

市卫生局

16

统战部、台办、侨联、民盟、民进、民建、民革、致工党、九三学社、工商联

1

1

市 委

统战部

17

市委办、纪委、政研室、党史办、组织部、工委、编办、接待处、老干局、党校、团市委、妇联、保密局、

2

2

市 委

办公室

18

政府办、经研室、外侨办、法制办、宗教局、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国土局、计生委、科技局、安监局、信访局、民政局、国资委、科协、残联、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

2

市政府

办公室

19

人大、政协、韶山海关、总工会、贸促会  

1

1

市人大

市政协

20

    湘大、科大、工程学院、城建职院、职业学院、理工学院、生物科技学校、机械电力学校、铁路工程学校、省粮食技校、高级技工学院、烟草中专

1

4

湘大

21

地调院、勘测院、规划院、建筑院、造纸研究所、瑞泰科技

1

1

省地调院

22

教育局、教育学院、教科院、考试院、电大、工贸中专、一中、二中、三中、十一中、湘钢一中、湘机中学

1

1

市教育局

23

湘钢、湘机、湘锰、江南、江麓、江滨、南天、电厂、电化、韶峰、有色氟化学、铁合金、湖玻、华菱线缆、郑煤集团、煤勘六队、煤田机械研制中心、 湘桥、湘运、23冶、省建三、一五五处 

2

4

 

 

24

平安电气、步步高、心连心、新奥燃气、中环水务、金侨、东信集团、凌天科技、飞鸽药业、吉利汽车、迅达集团、先锋集团、电气设备公司、华莹精细化、恒利路桥、仁和医院、华顺工贸、湘碱业、金迪化纤

2

2

市工商联

25

   城建档案馆、房产局档案馆、公安局档案馆、湘潭县档案局、湘乡市档案局、韶山市档案局、雨湖区档案局、岳塘区档案局

3

3

市档案局

26

市档案局、第一档案馆、第二档案馆

 

2

市档案局

27

   

2

2

 

       

40

80

 



附件2

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日(盖章)

县级档案局、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意   

      日(盖章)

市 人 事局、市档案局审批意   

      日(盖章)

*中央、省驻潭单位,市(县市区)直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二级机构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附件3

湘潭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性别

出 生

年 月

政治面貌

从事档案

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

   

      日(盖章)

县级档案局、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意            见

      日(盖章)

   市人事局市档案局审批意见

      日(盖章)

 
 







主办:湘潭市档案局 联系电话:(0732)8222677 电子邮箱:xtda@mail.xiangtan.gov.cn
承办:湘潭市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2)826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