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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县公安局以潭公发[2005]6号文件对县交警队及各派出所发出通知,要求撤并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做好新老机关的档案处置工作,要求:1、各单位在机构改革时,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档案、文件材料的清理,所存档案、各类文件材料及电子档案应全部移交。对发生档案材料丢失、损毁、失密等档案安全事件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各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必须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清理、交接、安全保护等工作档案人员异动时要搞好档案移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带走档案资料;3、新设置的派出所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管好用好档案,原派出所档案管理未达标的,要由新派出所负责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对移交来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争取尽快达标。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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